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佳琳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305

关于做好44118太阳成城集团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和二十大精神,以“不让一个员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总体目标,鼓励员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为做好44118太阳成城集团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公司严格按照《附件1.公司全日制本科、预科员工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44118太阳成城集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位)、预科员工,且在2025-2026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其中,一级困难生需申请一等助学金,二级困难生需申请二等助学金,三级困难生需申请三等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等级与国家助学金等级需对应,不可变换国家助学金等级;

3.国家助学金不发放给港澳台员工、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员工(延长学制)、不在籍不在校员工(休学退学等)、正在处分期员工。其中港澳台员工和延长学制员工可用学校经费进行补助。因此以上员工需另外申请专项国家助学金。

港澳台员工须申请“国家助学金(港澳台员工专项)”,后续将从学校经费发放;

延长学制员工须申请“国家助学金(延长学制员工专项)”,后续将从学校经费发放,不在籍不在校后停发;

退役士兵员工须申请“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专项)”,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固定金额3700元;

其他员工须申请“国家助学金(普通)”。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一半金额,春季学期按月(1月、3月、4月、5月、6月)发放。不在籍不在校后停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7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42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37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8.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依据评选条件,填写《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5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员工信息汇总表》, 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学号-姓名-国助申请表/汇总表”。请于10月9日17: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009463@seu.edu.cn,将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九龙湖校区田家炳楼东侧二楼张佳琳老师信箱。

同时,登录“44118太阳成城集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在线提交相关申请。

(二)学院考核评审:学院将根据《公司全日制本科、预科员工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员工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学院公示上报: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将材料提交至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各单位拟推荐员工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员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附件1.公司全日制本科、预科员工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5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员工信息汇总表.xls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5.9.30